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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提升竞争力 8月起可申请资金支持

 
  7月28日,深圳市经信委联合规土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委、金融办、中小企业署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记者了解到,《实施细则》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开拓市场、强化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举措,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
  深圳市经信委副主任贾兴东表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是深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大举措。目前各责任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操作规程,并将于近期向社会发布申请指南,预计8月份可陆续接受企业申报。
  亮点1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首入选“世界500强”重奖3000万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首先对涉及资金支持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确定了各项政策措施的支持标准和资金安排。
  例如,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我市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我市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为准;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今年万科首次进入“世界500强”,位列榜单第356位。这意味着万科即可向市经贸信息委提出申请,成为首批受益的深圳本土企业。
  据了解,“中国500强”企业名单预计在8月中旬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向经信委提出申请。
  此外,为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提出设立混合型并购基金、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基金、“丝路”基金,加快推动基金设立。
  例如,《若干措施》要求市属国资发起设立规模为1500亿元的混合型并购基金,整合利用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和上市公司平台,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培育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
  “目前基金的管理公司已完成设立,基金公司正在组建过程中,力争年内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组建和首期基金发起设立工作。”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设立后,将以市场化并购重组、投资专项子基金为主要手段,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体制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助推深圳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和转型创新发展。同时,进一步培育壮大深圳市节能环保、智能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一批世界知名企业乃至世界500强企业在深圳开展投资合作,打造一批世界领先、国内一流的大型骨干企业和上市公司。
  亮点2
  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
  承担工业强基工程最高资助1000万
  《中国制造2025》将工业强基工程作为重大工程之一,明确要求利用完善财政政策加大对工业强基工程的支持力度。记者注意到,根据《实施细则》,深圳将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我市企业,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予市级财政补充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1000万元。
  同时,对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的我市企业,按照单个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市经信委解释称,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促进我市工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条和《实施细则》第六条提出,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我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我市非百强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奖励。其中,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不足10亿元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市出台过类似支持政策,企业评价较高,2012该政策到期停止执行。在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为稳定工业增长,我市重新提出对工业扩产增效给予支持,并与2008年政策相比,进一步扩大了支持范围,将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非工业百强企业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亮点3
  不遗余力强化创新驱动
  国家创新示范企业最高资助800万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扶持更是不遗余力。
  《若干措施》重点提出,深圳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支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落户,支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发展,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水平。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为支持我市企业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深圳将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建设任务的我市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资助1000万元。
  深圳还将着力支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发展。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由工信部评选,为发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作用,《若干措施》第八条和《实施细则》第十条提出,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按实际投入一次性给予30%的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8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作为我国军工产业主要聚集地,在军民融合创新方面也出台了诸多举措。比如支持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500万元。此外还将设立规模为50亿元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目前市经贸信息委正在抓紧制定基金设立方案。
  亮点4
  鼓励企业打造深圳标准
  设立7000万元 深圳标准专项资金
  质量和品牌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深圳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今年市政府还专门设立了规模为7000万元的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支持深圳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实施细则》,该专项资金一是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制并给予资助,例如,对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40万元资助。
  二是研究建立深圳标准自愿性认证体系和标识制度,对我市企业通过深圳标准自愿性认证的产品和服务,按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
  三是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对标准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经评审后按工作进度给予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申请。
  “为保证本年度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按进度推进,市市场监管委6月底启动2016年度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网上申报受理工作。”市场监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网上共受理国际、国内标准研制等项目申报661项,是2015年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的申报数的2.45倍,反映出支持企业打造深圳标准、提升产业标准竞争力相关政策发挥的作用初步呈现。
  亮点5
  强化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
  提供8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
  用地用房紧张问题,是深圳产业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
  为强化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若干措施》提出了研究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等创新性政策。
  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在加强产业用地统筹管理上,该委研究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30%,同时对产业区块控制线探索实施闭环管理,严格控制线内产业用地改变用途。
  同时创新产业用地使用方式。大力推动产业用地使用权“长期租赁”的供应方式,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探索采取公告协议方式供应,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年租金不超过租赁签约时该地块出让评估价的3%~5%。到2020年,通过各种方式提供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市规划国土委根据《若干措施》已经起草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出让管理办法》,对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落实措施。(深圳商报记者刘双、实习生林惠虹)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6-7-2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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